律师解析:如若不幸发生航空事故,乘客将享受以下赔偿: 1.针对每位乘客,赔付最高额度可达人民币40万元; 2.对于每位乘客随身携带的物品,其赔偿责任上限为人民币3000元; 3.对于乘客托运的行李以及运输中的货物,其赔偿责任上限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4.关于第三条中所明确的赔偿责任限额的调整,将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并在获得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5.如果乘客自行向保险公司购买了航空旅客人身意外保险,那么该项保险金额的支付并不意味着或减轻承运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 第三条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应当在下列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内按照实际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民用航空法》 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 (二)对每名旅客随身携带物品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3000元; (三)对旅客托运的行李和对运输的货物的赔偿责任限额,为每公斤人民币100元。 |